首页 新闻中心 党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大厅 互动交流 招商引资 风华秦汉 专题专栏
来信内容
姓  名:梁**
信件编码: GPPS180226D6A3
来信时间:2018-02-26 15:53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关于成果右岸小区欺骗消费者
信件内容:

领导您好!我于今年5月在成果右岸小区二期买了一套房子,当时开发商和销售顾问一再承诺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于是交了首付金。当时地基才开挖说按揭办理需要过一阵子。可是就在今天被通知不能公积金贷款只能商业贷款,说公积金中心不和成果继续合作了。但是拨打公积金中心电话被告知开发商不递交申请资料他们也没办法。拨打政府好几个部门电话都被踢皮球。和销售顾问周旋被告知由于房子卖的太好公积金不放款了,又说预售证还没有下来办理不了公积金。在公积金还没有下来的情况下开发商就大张旗鼓的收了那么多人的首付金,这合法吗?当时承诺的公积金没问题现在也食言了!政府的限价房工程就这样子出尔反尔吗?数万元的利息差价对一个打工者不是小数目!请政府站在群众利益的角度关注此事!1.希望开发商能信守承诺不做骗子 2.希望政府能百忙中关注回复此事,协调处理。谢谢!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秦汉新城
回复时间:2018-02-28 14:19
回复内容:

关于群众反映的“成国右岸”小区购房,开发商陕西裕丰源房地产开发公司禁止市民使用公积金购房问题,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进行了调查核查。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1、根据行政区域划分情况,“成国右岸”项目虽已被划至秦汉新城范围内,但我局作为房屋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截至目前,未收到原管理部门移交的任何资料,无法开展调查。鉴于项目移交环节工作量大、周期长,建议在移交工作未正式完成之前,由原管理部门处理。

2、根据住建部、财政部等四个部门联合发文《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建金【2017】246号)规定,开发商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维护缴存职工权益。

特此答复。

  • 非常满意
  • 满意
  • 一般
  • 不满意

主办: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管理委员会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兰池大道中段

电话:029-33185000 邮编:712000 网站地图

陕ICP备17019321号-3 网站标识码:6190000005 陕公网安备 611102020002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