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党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大厅 互动交流 招商引资 风华秦汉 专题专栏
来信内容
姓  名:禹**
信件编码: GPPS1802261EV2
来信时间:2018-02-26 14:52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秦汉新城兴平市南位镇 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
信件内容:

您好,我想知道 兴平市南位镇的患者在咸阳延大医院,住院的医疗报销比例是多少。谢谢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秦汉新城
回复时间:2018-03-02 14:54
回复内容:

 

禹攀雄先生您好:

延安大学咸阳医院是三级医院在延大住院报销比例按照陕西省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等三部门印发《西咸新区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方案(暂行)的通知》陕西咸教卫体发2017〕427号)文件执行是65% 报销80岁以上老人(80岁80%报销90岁以上老人(90岁90%报销
    但现在全面实行技术转诊制度到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需持二级医疗机构转诊单。
     孕产妇、5周岁以下儿童、65岁以上老年人等特殊患者;

恶性肿瘤、危重、急诊、术后复诊、特殊病(结核病,传染病及精神病等)及眼科患者,住院无需转诊,可直接到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出院时产生的费用按同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员其他疾病未经转诊,直接到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患者,在原补偿比例的基础上下降30个百分点予以补偿。

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因病情需要上转的参保患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执行两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的差额部分;康复期下转者,取消下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

希望我们的答复能帮助到您。

 

  • 非常满意
  • 满意
  • 一般
  • 不满意

主办: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管理委员会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兰池大道中段

电话:029-33185000 邮编:712000 网站地图

陕ICP备17019321号-3 网站标识码:6190000005 陕公网安备 611102020002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