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落实2022年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的通知》(办运管函〔2022〕56号)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之规定,全面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保障水库安全运行,现就芋子沟水库2022年度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和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4月28日至5月7日。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情况如有异议,请向秦汉新城开发建设部反映。
受理单位: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开发建设部
联系电话:029-33185168
附件:
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开发建设部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