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及《自然资源听证规定》(自然资源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陕西大秦岭实业有限公司项下两宗闲置土地处置事宜进行听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1年10月20日(星期三)16:00。
二、听证地点
秦汉新城兰池大厦C1617会议室。
三、听证机构
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听证申请人
陕西大秦岭实业有限公司。
五、听证内容
陕西大秦岭实业有限公司项下两宗国有建设用地已被我局认定为闲置土地,闲置超过两年,闲置原因为企业自身原因。地块位于秦汉新城迎宾大道以西、文兴路以南、文清路以北,其中宗地一面积33330平方米(约50亩),用途为住宅用地;宗地二面积10068平方米(约15.1亩),用途为商服用地。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第十四条有关规定,我局决定无偿收回上述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我局已向陕西大秦岭实业有限公司下发《闲置土地处置听证权利告知书》(秦汉资规听告字﹝2021﹞10号、11号),当事人提出听证申请,我局现组织听证。
六、注意事项
1.凡参加听证人员须提前5个工作日填写听证会参加申请表报名(邀请听证的除外),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2.如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的,代理人应当提交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工作证、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听证,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
3.届时请准时参加听证,逾期不到场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29-33185151
附件:听证会参加申请表.doc
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