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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彭**
信件编码: GPPS20210627W38O
来信时间:2021-06-27 14:58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秦汉新城高考政策
信件内容:
领导您好,我是万科金域缇香业主,我想咨询一下外地户口是否能在秦汉新城参加高考?不挪户口有哪些要求?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教育卫体局
回复时间:2021-07-02 09:02
回复内容:

彭女士:

您好!您通过政务信息管理平台提交的诉求(信件编号为GPPS20210627W38)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网民咨询,其为万科金域缇香的业主,想咨询一下外地户口是否能在秦汉新城参加高考?不挪户口有哪些要求?

二、办理结果

(一)目前,秦汉新城的考试暂由原区县代管。

(二)根据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申请在陕报名参加高考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截至高考当年,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陕连续学籍满3年,即从第一学年开始,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注册学籍并连续就读3年,按规定完成学业并可获得陕西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

4.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本人户籍应在陕且满3年。

(三)户籍在陕但不满足以上学籍或户籍要求者:

1.根据教育部规定,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等学力人员可以申请报名参加高考。但在陕申请报考者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必须在陕西,且本人初次户籍登记在陕西。报名前本人写出同等学力书面说明,户籍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同意意见后,由户籍所在县(区)招办受理其报名申请。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等学力人员认定办法由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

2.随外出务工的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外省就读,不符合就读省份高考报名条件,且本人初次户籍登记在陕西、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陕西的报考者,持相关人员户籍、就读省份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等材料,可申请在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参加高考。

3.本人随其父亲或母亲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正常迁转户籍至我省,并将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转入我省,可不受户籍、学籍年限限制。

4.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学籍在陕满3年但户籍在陕不满3年者,如户籍迁入我省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持有陕西省居住证,且持证期间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若持有陕西省居住证时间与取得陕西户籍时间连续,且两项时间相加满3年,可申请在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参加高考。

(四)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在陕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在陕参加高考,按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随迁子女在陕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陕教〔2018〕307号)执行。不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外省户籍报考者,必须及时返回户籍所在省(市、区)参加高考报名。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教育卫体局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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