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行政处罚 | ||
受理条件 | 正常享受待遇领取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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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 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人社民政局 | ||
法定时限 | 资料齐全30个工作日内 | ||
承诺时限 | 资料齐全30个工作日内 | ||
办理地点 | 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兰池大厦C座10楼C10-10室 | ||
受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9:00-17:00 | ||
办理依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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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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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更换银行卡复印件(要求新更换银行卡与原待遇领取银行卡为同一银行),并且注明开户银行及开户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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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1、将申报材料交于户籍所在村(社区)社保经办员; 2、村(社区)社保经办员初审后送秦汉新城人社民政局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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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及样表下载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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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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